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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心!電話賣保險 一「嗯」就成交

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2008/08/27 07:20 記者曾懿晴/台北報導

先生去年 十月四日 接到銀行業務員電話推銷傷害險保單,當下並未答應對方,只說再考慮看看。沒想到十月底接到保單,銀行表示保單已在 十月四日 生效。「我在電話中只說再考慮就被投保,也沒簽署任何文件。」 鄭 先生氣憤地說,接到保單後銀行還堅稱已過了七天鑑賞期,退保也要白白損失一筆錢。

消基會近五年共接獲卅九件電話行銷保單申訴,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消費者禁不起業務員一再遊說,口頭上敷衍對方,但「嗯」、「好」、「參考看看」等詞,竟被視為同意投保,不僅替消費者刷卡繳費,要保人與受益人竟是銀行。消基會委員郭尚義指出,有消費者電話中口頭答應投保,但未收到實體保單,打電話到銀行詢問時,對方說保單若沒在十天內寄回,就視同保單成立。

消費者若口頭答應卻又不想投保,或看到保單認為不符需求時,應依保險法規定,把握十天審閱期行使撤銷權。」郭尚義表示,消費者口頭應付就被視為同意納保、銀行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刷卡繳保費、欺瞞及隱匿保單內容、在消費者明示拒絕後仍強力推銷等情形,違反公平交易法,可處五萬元以上、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。「一旦產生爭議,消費者可要求業者提供錄音,依規定業者不得拒絕。」

金管會保險局說,電話行銷保險必須消費者書面同意確認後才生效,如果投保人有異議,或者沒收到書面通知,契約就不算數。保險局表示,大約一個多月前,金管會與消保會協商電話行銷保險保戶權益問題達成共識,消費者表示「同意」電話行銷保險就算成立。不過,事後保險公司必須將書面資料寄送消費者,經由消費者確認電話中約定事項與實際保障項目一致,如果內容不一致,或消費者沒收到,就不算數。但是,官員說,消費者若收到書面通知卻沒有寄還表示「不同意」,這項保險契約就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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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源看法:

意外險或是簡單的儲蓄險是信用卡公司電話行銷的主力商品,我相信大家也是常常接到這樣子的電話,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,你可以依照以下的步驟處理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聽到業務員的說明,若真的不想要,請清楚的回答:目前不需要!這樣子如果後續有問題,錄音調出來會比較對我們有利,千萬不要太客氣的說:我考慮看看,我參考看看,我想一想等等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在電話中確定要保,別忘了收到保單之後還有十天的審閱期,依現行的狀況,這十天的計算方式是由「收到保單」開始計算,所以當收到保單時,再一次確認保單內容是不是自己要的?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,一定要打客服專線去問清楚才行!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收到保單之後不如你的預期,你可以先電話告知你不想要投保,之後再用掛號把保單寄回去,保費將會全額退還,別忘了,這一定要在十天之內進行哦!

家源還是維持著「商品沒有好壞,只有適不適合自己」的想法和原則,不過也別忘了要保護自己的權益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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