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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保單虧了 代簽業務員要賠

【聯合報╱記者孫中英/台北報導】

投資型保單居然能「理賠」投資虧損?

壽險業最近很頭疼,因為投資型保單已被聰明的保戶發現有「賠付投資虧損」的漏洞可以鑽。保險業界傳出,有一家以銷售投資型保單為主的壽險公司,在短期內被保戶大量以「非投保人親自簽名」的主張,申請賠付投資虧損,已有壽險業務員一共經手30張投資型保單被要求理賠虧損,平均一張保單賠付50萬元,一下就賠了1500多萬元。

壽險業者表示,如果保戶舉證當初購買保單時,保單「非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親自簽名」,且保單招攬人員沒有確實登錄在保險公司名單內,就有可能成功獲得賠付;不過這些保單以保險經紀人、代理人公司,或者依賴保險經紀人、代理人銷售投資型保單的壽險公司較多。

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祕書吳崇權昨天表示,也許有一些零星的個案成功被申請理賠虧損,但金管會並沒有聽說業界出現大量賠付投資型保單虧損的案件。但他表示,壽險業務人員及經代人員若能落實銷售規定,就不會發生非保戶親簽這種爭議。

全球投資市場大崩盤,很多投資人都想把虧損補回來,但不管是投信、銀行業銷售的基金、債券或連動債各式金融產品,金融機構都會以當初投資人親自簽署合約內容或風險聲明書,強調這是投資人的自主投資行為、盈虧自負,金融機構不會負起虧損責任。

為什麼唯獨保單有漏洞可以鑽?竟然連投資虧損都可以賠?其實這也要怪保險業自己。壽險業者表示,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相關規定,「若保單非要保人、被保險人親簽」,「招攬人員沒有登錄在銷售公司」,「或銷售時的招攬人員非要保書上的招攬人員」,因為都已違規,這張保單契約可能自始無效。

壽險業者表示,投資型保單賠付投資虧損,以保險經代公司出現最多,因為這兩年壽險公司為節省人力成本,將銷售通路重點放在保險經代,尤其是投資型保單更以保險經代為主力;但部分保險經代公司除未嚴格要求「保戶親簽」外,也沒有落實業務人員的資格登錄,因此某甲可能以為自己是透過A業務人員買保單,但後來發現拿到的要保書,是B業務員的名字,這樣也是違規。

業者指出,一般保戶的「保險知識」根本不夠,這波在業界掀起的投資型保單賠付投資虧損風潮,已讓壽險業很緊張,怕是有心人士在煽動;也有保險經代公司要求若發生賠付虧損狀況,會向原推出保單的業務人員追回這筆金額。

2008/10/30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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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源觀點: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險法為了要保障「保險知識不足」的一般朋友,所以其實有很多是對於保戶比較有利的法律,但是不了解的朋友,反而是被業務員和公司單方面的說法牽著走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要舉證保單不是親簽的難度是比較高一點,比較常碰到的漏洞是父母幫未成年的子女代為簽名,依規定,只要可以簽名的人就要自己簽名,這個部份是常常聽到有的狀況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或許有一些朋友真的用這個方法得到了理賠,但也希望大家藉此思考一下,是不是簽任何文件時,花一點時間,再多了解一點再簽名呢?

保險員使詐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peterleejy/article?mid=1694&prev=1723&next=1657&l=f&fid=12

感謝  家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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